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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量化管理细则2 |
(三)平时纪律:举止文明,自尊自爱,不失学生形象,遵守制度,讲究社会公德。 1、学生在小校内必须佩带名签。不待名签,一人次扣4分。名签上的内容与本人不符者,一人次扣24分。名签应佩带在左胸前。 2、吸烟者一人次扣24分。喝酒一人次扣8分。酗酒者一人次扣24分以上。 3、再公共场所应举止文明,使用文明语言,不准光膀子,不留怪发,否则一人次扣12分,并且限期改正,否则推迟一天改正扣5分。 4、事件中涉及到金钱关系的,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数额偿还。拒不赔偿者从通知之日起,每推迟一天扣8分:毕业前不偿还者,不予毕业。 5、出入学校:学校实行封闭管理 (1)非封校时间:每周五中午16点30分至周日晚6时前。 (2)封校期间因故出校门者,必须带班主任处请假办理请假条(班主任不在由教研组长带签)。出校门时本人名签和出入卡交值周生登记后方可出校门且名签、请假条留在门卫处,待返校后将名签取回。 (3)每班每周因事假出校门者仅限2人次。病假出校门者必须有校医诊断及假条。汇款应在课余时间取。持汇款单既可出校,且不计入班级名额。 6、替违纪生承担扣分,双方各扣2倍违纪分。 7、对事件处理有意见或发生事件,要由当事人或相应班团干部逐级上报解决,否则一人次扣24分(含24分)以上。 8、请假条填写却项或不明确,一人扣4分。并且用统一印制的请假条,否则假条作废。 9、各种严重违纪,按《黑龙江省中医药学校学生处分条例》实施扣分。 10、踏草坪者,一人次扣24分。 11、学生填写学籍表中家庭地址、电话号码及父母姓名、工作单位、电话号码不详或错误者,一人次扣48分以上。
2007-04-05 15:28: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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